来源: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
时间:2021-01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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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总则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 200万的重大决策部署,扎实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,确保2020年扩招单独考试招生(以下简称“扩招单招”)工作规范有序进行,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豫教学〔2020〕143号)文件要求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。
第二条 扩招单招工作在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原则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原则,坚持在省教育厅领导下,学校负责、自我约束、社会监督原则的基础上,在省招生办的指导、协调和监督下,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“阳光工程”的各项要求,规范扩招单招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。
第三条 学院内部实行“招考分离”原则,责任落实到人,规范录取程序,严肃工作纪律,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第二章学院概况
第四条 学院全称: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
第五条 国标代码:14606
第六条 河南代号:6393
第七条 办学性质: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
第八条 办学层次:专科
第九条 办学地点:三门峡市职业教育园区学府路
第三章组织机构
第十条 学院设立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,由校级领导和相关部门、各院系(部)负责人组成。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,确定招生政策,确定招生专业、计划,制定扩招单招实施方案,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。
学院扩招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试考务组、招生录取组、纪检监察组、后勤保障组、安全保卫组、疫情防护组及宣传报道组等七个工作组,组长由学院分管院领导担任,副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。
第十一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扩招单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,保证扩招单招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透明,实施“阳光工程”。
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
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
1.已通过 2020 年河南省普通高考(含对口招生)报名,未被普通高考(含对口招生)、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。
2.已通过 2020 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。
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
学院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,同时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和优势,2020年扩招单招共有24个专业,招生面向群体为A类退役军人和B类高素质农民(含村“两委”干部、“一村一名大学生”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、乡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、乡村致富带头人、基层农技人员、新型职业农民等),培养类型为全日制,总招生计划500人,其中A类100人,B类400人。
第十四条 通过我院扩招单招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被录取的考生,入学报到后享受与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。
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
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方式及准考证领取
(一)志愿填报方式
符合扩招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,务必于2020年11月13日9时--11月15日18时,登录“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扩招单独招生